kaiyun中国官方网站-现场裁判的故事:坚持公平的守护者
“讲良心、求公正”是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沈春义多年不变的司法理念。在多年的审判工作中,他坚守办案公平公正,对当事人一视同仁、一碗水端平,展现了人民法官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先后被最高院、省高院和市委政法委表彰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和“优秀政法干警”,荣立一次个人“二等功”、三次“三等功”。2016年被评为“朝阳好人·最美人物”。
1999年,从部队转业的沈春义以优异成绩考入法院系统工作,他从最基础、最繁冗、最琐碎的书记员岗位干起,坚持边工作边学习,终于在2008年以全市第二名的高分通过了全国司法考试,披上法袍,成为一名人民法官。
沈春义始终不忘初心,当上法官后,他真心诚意的为群众服务。2013年3月份审理的一起赡养纠纷案中,二位上诉人均已80岁高龄,且身患重病不能自理。考虑到当事人的特殊情况,沈春义与合议庭成员行车200多公里,来到上诉人家里进行现场开庭。庭后又找到当地司法助理、村主任、街坊邻居到场了解案情,并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这种现场办案方式,不仅方便了当事人,也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宗旨,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沈春义热爱司法审判事业,他始终坚信只要出于公心、把握公正、体现公平,就没有审结不了的案子。在审理一起股权转让纠纷案中,有诸多社会、人情关系掺杂其中,接手前该案件历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等程序,官司打了几年,期间当事人曾申请诸多承办人回避。沈春义顶住了来自各方面压力,坚持实事求是、秉公办案。该案件审结后,通过信息反馈,该案当事人曾做好了若遇不公则制造偏激事件的准备。该案的公正审理,避免了一起恶性事件的发生。在沈春义看来,老百姓一生中可能只打一次官司,不能因为自己工作的疏忽和大意,让老百姓背上不应该有的包袱,造成对司法的不信任。
为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立,沈春义始终秉持“能调尽调”原则,只要有一线调解的可能,宁可跑断腿、磨破嘴,也要尽量依法调解。结合多年的工作实践,他创新出“三方换位调解法”,即双方当事人互相换位,将心比心;法官与当事人换位,由当事人站在法官的立场上思考问题。在审理一起继承纠纷案时,因当事人之间积怨已久,家庭矛盾很深,处理不好容易对社会产生不稳定因素。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把自己置身于当事人的位置与之交流,让双方当事人之间互相换位思考,多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思考问题,经过反复做当事人的工作,双方最终冰释前嫌,达成和解。
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当事人因不能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成立,感到胜诉无望,因此其常到法院纠缠。沈春义对他说,你要是一名法官来审理你自己这件案件,以现有证据,你该如何?当事人无言以对,最后主动提出撤诉。另有多起离婚纠纷案件,一审双方当事人恶语相向,二审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最终使双方重归于好,并调解息诉。由于他做调解工作耐心细致,并掌握灵活多样的审判技巧和方法,其办理的案件调撤率达到50%以上,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与稳定,减少了社会矛盾。
评论留言
暂时没有留言!